益生菌包裝有小綠人標章,需要多標什麼?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3條解析
有小綠人的益生菌,標示規定和普通食品適用的法律不同。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3條規定的11項裡,最關鍵的差異是核准之功效、許可證字號與「健康食品」字樣,以及攝取量與危害警語。
有小綠人的益生菌,標示規定和普通食品適用的法律不同。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3條規定的11項裡,最關鍵的差異是核准之功效、許可證字號與「健康食品」字樣,以及攝取量與危害警語。
看到益生菌包裝上的小綠人字號,「衛部健食字第A00000號」和「衛部健食規字第000000號」是不同審查軌道的結果,可宣稱的保健功效範圍也不同。
衛福部107年8月21日公告「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,109年7月1日施行。市售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,含11類法定致過敏內容物者,應在容器或外包裝標示醒語。本文只整理公告清單與標示方式,不判斷個別益生菌配方,也不提供過敏診斷。
益生菌若屬一般食品,外包裝必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,標示10大法定項目。標示不完整,業者可面臨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。本文對照條文順序整理查核重點。
藥要有藥品許可證;健康食品有健康食品許可;其餘是一般食品。益生菌產品多數屬食品。宣稱治療、預防COVID或取代處方,可能違法。不要自行停藥改吃菌。
宣稱保健功效的「健康食品」必須依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取得許可。查詢走食藥署健康食品許可資料。沒有許可字號的益生菌是普通食品,不能講治療疾病。